惠教发〔2019〕81号关于推荐第八批无锡市中小学教学新秀和评选第七批惠山区中小学教学新秀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录入者:cazxllg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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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文件

惠教发〔2019〕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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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八批无锡市中小学教学新秀和

评选第七批惠山区中小学教学新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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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学校,各镇(街道)中学、中心(实验)小学、中心(实验)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骨干教师队伍,构建科学有序的骨干教师体系,无锡市教育局和惠山区教育局决定开展中小学教学新秀评选活动。根据无锡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八批无锡市中小学教学新秀的通知》(锡教发〔2019〕7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并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含任课的中层干部、校级领导)。

二、评选人数

全区预推荐无锡市教学新秀参评人选56名,预评选惠山区教学新秀180名左右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无锡市教学新秀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本校教师同意推荐比例达90%以上,所教班级全员学生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与参评(任教)学科和等级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在编教师需2016年12月31日前教学业务达标,并取得“过三关”证书;非编教师需在本区教师岗位上工作连续满6年(2013年9月及以前在岗)。

3、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方法先进,能熟练、恰当地运用信息化教学手段辅助课堂教学,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突出,能独自承担对外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

4、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升教育教学理论水平。

如有对应“区教学新秀”称号,要有一篇市级及以上发表论文、另一篇市级及以上获奖论文;如无“区教学新秀”称号,要有一篇市级及以上发表论文、另两篇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论文。无锡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可直接参评,论文不作要求。

5、符合以上条件,但已有对应“区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不可申报。

(二)参评惠山区教学新秀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本校教师同意推荐比例达90%以上,所教班级全员学生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与参评(任教)学科和等级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在编教师需2018年12月31日前教学业务达标,并取得“过三关”证书;非编教师需在本区教师岗位上工作连续满4年(2015年9月及以前在岗)。

3、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方法先进,能熟练、恰当地运用信息化教学手段辅助课堂教学,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突出,能独自承担对外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

4、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升教育教学理论水平。

5、各校根据分配名额推荐,不得突破。无锡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可直接参评,不占学校分配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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