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无锡市长安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HXCG2021-34
项目名称:无锡市长安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1.学生校服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需求”。
2.供货期:三年,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若上一年度校服质量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合同。夏季校服每年9月中旬交付,秋季校服每年10月底交付,冬季校服每年11月底交付(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货数量按照实际数量为准。
3.质量标准:合格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采购数量:约500套(含夏装2套,运动装2套,冬装1件)/年;三年合计约1500套(含夏装2套,运动装2套,冬装1件)。
5.本项目最高限价:单价870元/套。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投标(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和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③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供应商企业性质如按上述文件规定,同时属于可享受价格扣除的两类或两类以上企业,不享受重复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
(2)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1月-2021年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县(区)级及以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交纳的2021年1月-2021年6月社会保险的证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2室。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至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